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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只要不须送出自己的性命,达奚文明自是来了精神。
“在部落里选一个与父汗面目相仿的就是了,我等都是大汗至亲,绝对能保守这个秘密的”
“那其他人呢?”
达奚文明可是知晓大唐对待俘虏的传统的,他们绝对不会只要大酋长一人,像达奚部这样的大部,所有的千夫长都去长安才最为妥当。
“那好办,彼等都是最近拣拔的,许诺只要跟着去长安,可由其指定留在部落内部的亲人继任千夫长,就算在长安不幸被杀,其家眷也能得以保全,相信彼等不会不照办”
达奚文明,此时的他完全不是几年前灭掉鼠尼施部落的大酋,而是一个就要溺亡在水里的一个急于抓住稻草的可怜的人,他赶紧说道:“丑奴,既然如此,你先去跟各部头领说说,议定后就带到这里来”
达奚丑奴点点头便出去了,那些千夫长的帐篷都在达奚文明周围,没多久就被达奚丑奴带了过来。
达奚文明能够以五千户的达奚部落就能歼灭万户的鼠尼施部落,也不是全靠运气,至少一宗他做的就比其它部落强。
那就是达奚部落以前的世袭贵酋除了达奚氏一族(包括女婿),很少有封给外人的,不过在达奚文明上台后却将这一流传了几百年的老规矩改掉了,他大力抽调常备军,由达奚氏亲族担任常备军将领。
又从牧户中提拔骁勇者担任百夫长之职,若是该名百夫长立下大功,也极有可能升任千夫长,眼下达奚部的十名千夫长中,就有一半来自普通牧户,这样的举措才是他达奚部能够成功灭亡鼠尼施这样的大部落的主要原因。
那五人跟着达奚丑奴进到大帐时神色都很复杂,达奚文明知道他们的想法,不过他们既然能跟着达奚丑奴来到大帐肯定是同意了他的计划的,便站了起来,准备说两句鼓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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