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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四门聚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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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不算话长。

        首都某位在全国都颇有名望的大作家,某次独自一人下乡采风的时候,从一老农手里得到了一件青铜盘,花费不过七十块。

        当时脏兮兮的也没仔细看,回来除灰除泥后,发现盘里竟然有一百三十三字的铭文,后经黑市鉴定,乃西周礼器,价值连城,遂收为私藏。

        很多人以为,文物和古玩不一样,文物都得上交给国家,其实是错误的认知。

        收藏文物,并不违法,法律允许私人持有文物,甚至某些文物还可以交易,但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而某些文物不可流通、贩卖、交易,更不允许出境。

        大作家持有的,就是那种不允许出境的珍贵国器。

        虽然不违法,但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是懂得,尤其国内关于文物收藏的定义和标准往往因人而异,法律归法律,只要有人觊觎,总会有理由来找你的麻烦,说不定折腾到最后,不仅东西留不住,还得吃官司。

        他没有买卖的心思,只是当成爱好,藏于自家密室,从不展现人前,仅闲暇时赏玩而已。

        知道内情的人,无非老婆儿子。

        按理说万无一失,谁料大作家的儿子是个吃喝嫖赌的纨绔,和朋友喝多了酒,一时没有忍住,醉醺醺的炫耀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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