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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一,好久不见啊。”金爱博居高临下地站在简一面前,笑容恶劣,“自从你辍学后,我想见你都难呢。”
简一的脸白了。
过去,金爱博和柳智是简一的噩梦。
金爱博家里有钱,柳智成绩好,两个人就像压在简一身上的两座大山,直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如何凝聚班心?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就够了。
漂亮、愚蠢且家世普通至卑贱的简一,无疑是最合适的“敌人”。
那些alpha喜欢简一有什么用?他还不是得被自己打得鼻青脸肿。那时候,金爱博喜欢上学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简一在学校。
学得不开心了,打简一一顿好了;在家被骂了,打简一一顿好了;遇到不顺心的事,打简一一顿好了。把怒气凝聚在拳头、脚上,看简一像只落水狗一样被打到求饶哭泣,他心里既满足又痛快。
把美好的东西毁灭了,怎么不叫他开心?
那会儿柳智还没去市里的重点高中读书,总能提出无数的奇思妙想供他参考。
他还笑着跟金爱博提议:“我看书上说硫酸的腐蚀性很强,你要是能搞到,我们就给泼他脸上去。看见他那张脸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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