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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不夜天香鬓云影,名流云集,大小明星数不胜数,刚开业的时候,其奢华程度震惊了自誉见识多广的江城市民,而不对外开放的十八层,是与外面公共区域完全不同的装修风格,这是个恐怖的刑讯场所,水泥铺地,四处暴露着冒着寒光的钢筋,几个铁笼子空着,尽头被处理过的水池中灌满了可溶尸的强酸水。
此时一名身材高挑长发美艳的年轻男子正跪在地上,脸色苍白惊恐的盯着远处冒着白烟好似沸腾着的水池。
若是有外人在场,定能一眼就认出这是今年绯江风头最盛的娱乐圈新人,联盛帮力捧的明星沈庭玉。
“我说过,不许碰毒品。”林振坤坐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身后站着几名手下,他将擦过手的白色毛巾往沈庭玉眼前一抛:“还有谁,指出来。”
沈庭玉吓得一个哆嗦,他不敢抬头,将视线从那带着血污的毛巾移到林振坤程光发亮的皮鞋上:“没,没了大哥。”
“不用怕。”林振坤弯腰,伸手掐住沈庭玉的下巴,抬起他的脸来:“你好好做事,乖乖听话,多给我赚钱,我不会亏待你,再有这种事,尽管告诉我。”
“是,大哥,我听话。”沈庭玉看着林振坤轮廓分明的脸庞,鼻腔中莫名一酸,他的手掌粗糙热烫,掐着自己的下巴脸蛋,明明是很不尊重的姿势,却让他有种从未体会过的安全感。
他是被父母卖进不夜天的,因长相出众,直接就被安排在了公关部,说是公关部,大家都心知肚明,说白了就是卖屁股的,心里一千一万个不愿意又能怎样,进了这地方,再硬的骨头都能被打折了,倒不如认命好好赚钱,还能少受点磋磨,就在他们这一批准备接待客人的时候,联盛帮成立了娱乐公司,图个好兆头,龙头老大林振坤亲自点了几个人培养,第一个点到的就是他。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林振坤,老大来前,主管千丁玲万嘱咐,一定要听话,老大最不喜欢没规矩的人。所以他和一群人都乖乖的挺胸抬头穿着紧身内裤站成一排,随着清脆的皮鞋踩地声响起,先是两名马仔在最前面开道,接着便是身材高大的林振坤踏进房间,这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男人,走起路来自带气场,眼神一瞟就让人喘不上气。
老大像是没把他们当回事,走过场似的随手点了他并几个男孩便扭头走了。
沈庭玉和十几个同龄人一起接受了为期半年的训练,便正式出道了,大浪淘沙,有努力成分,也有运气加成,他是最成功的那个,这一年来,为联盛帮带来了数不清的进账,也算得上是棵小摇钱树。
他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了,可在昨天一个剧组杀青宴后,经纪人到他房里拿出了一袋白粉,告诉他这是公司的意思,为了方便管控,所有出道的员工都要有这么一遭。
沈庭玉知道不是这样的,他听说过,林振坤不碰毒,这是下面的人自作主张,吸毒就彻底废了,他父亲就是为了吸毒才搞得家破人亡将自己卖进了不夜天,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躲在林振坤必经之路上,冲出来跪在他脚下将那包白粉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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