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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行进的目标,心态也好,冲着希望之地,两人空着肚子也走得很快。一鼓作气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探险二人组看到了他们要寻的那条小溪。
生命之水呀!
庄清喜心里盈着欢喜,一秒也不耽搁,利落的将瓜头芋,连同她乌漆嘛黑的手一并清洗干净。随后,她将洗干净的东西递一个给谈程。两个饥火蹿升的人,蹲在溪边抱着天赐的食物开始啃。
一贯吃相斯文,还很有些挑嘴的谈程,这会吃着有些微涩口的野生块茎竟也吃得很香。大概人饿急了,能果腹的都是美味。
不过,谈程看着腮帮鼓鼓,吃的一点没收着的姑娘,眉眼略弯,漂亮的眼眸里跃动着轻浅的笑意。看她吃东西总是开胃。只瞧她吃得津津有味,仿佛享受无上美食,他便也感觉很有食欲,嘴里的东西似乎都变得可口。
吃下一个瓜头芋,肚子掂得半饱。庄清喜拍了拍手,准备干活了。她揣着一丝玩心,盯着溪流看了一会。然后,她抠了抠脸转头看了看她家老板。
没办法,要抓鱼就得下水,那下水就得脱鞋。一夜没洗脚,又跑了大半天的路,希望她的脚不要太臭。。
行了,做大事者不拘小节,臭就臭吧,也不是她愿意的!
如是一想,庄清喜坦然了。但为表示尊重,她稍稍离远一点脱鞋脱袜,挽起裤腿光着脚走进溪流里。
而谈程压根没关注她脚臭不臭的问题,他晃眼一看,只觉得她的脚可真小。虽然平常看她的鞋子,就她这个身高也知道她的脚不大。但这么光着脚丫,看得特别直观和她的人一样,是很小巧的一双脚。
庄清喜目的很明确,她既没有钓竿也没打算拿大石块撞击溪水找鱼。她有的全是幼年的记忆,她外公有带过她抓鱼。溪流不深,堪堪没过她小腿。她手里攥着块石头缓缓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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