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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多倒点水,我有点渴。”
刘妈应了他一声,转头看向施隐,表情歉然:“不好意思啊施先生,今天我们少爷身体不舒服,本来我们应该送您下楼的。”
施隐为人慷慨,“没关系,我的车就停在楼下,很方便,不用送。”
“哎,好。那我给少爷拿药去了,就不留您了。下次有机会请您来听少爷拉大提琴,他拉琴很好听,在国外还拿奖了呢!”
“好。还没听过他的琴声。有机会一定赴约。”在之前那个支离破碎的人生中,他只听过一次。
那晚,宫锦书跟他吵了架,在阁楼里自己一个人拉琴拉了一整晚。那时他从琴声里听出来,宫锦书的内心有多孤独。也是那时才知道,宫锦书的琴从不拉给他听,是因为还不相信他,也是因为,不爱他。
他怀着欢愉却也沉重的复杂心情走了,但还在走廊上的宫锦书听到那句话之后,脚步却如钉子般扎进了地板——
施隐,没听过他的琴声么?
可是,上周他们在教堂相遇,这个人明明听到了方辞的钢琴声,并且毫不怀疑地以为是他弹的啊。
正常人听到刘妈那句话,不应该说“他的钢琴也很好听,我听过”吗?
为什么连钢琴都不提,还直接说没听过他的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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