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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米斯的报酬请求权:失而复得的时间 (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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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安学长乃某财团家族的老么,从小到大深受父母溺Ai,想要什麽就有什麽,甚至打算买下一两支职业球队给他从美国念完MBA之後「玩」。当初和他也是透过交际宴会而认识,那时最开心的莫过於父亲了。

        毋庸多说,韶安学长家中拥有的财团也是世袭下的产物。放眼望去,台湾的财团哪个不是采「世袭制」?政治与财团都被垄断,其他人到底该怎麽办?社会真的需要一道「无知之幕」(veilofignorance)才行。

        「亘荷,就当我们上辈子有烧好香。这样就轻松多了,不是吗?」

        之前我们在高级百货公司的午茶餐厅约会时,我不禁吐出这个疑惑,韶安学长只是淡淡地如此回覆。

        那时我的包包里放着无意间购入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当代自由主义大师罗尔斯(JohnRawls)的钜着之一。除了文学小说之外,我打算把这本艰涩的论着当作课外读物消化。

        「就算是真正的恋人,我也不要欠下情债。」我慌乱的内心如是暗忖。

        况且被他取走宝贵的初吻至今,感觉双方好像缺少了一点火花。

        两周後韶安学长约我去赏枫,那时必须在外头过夜,但是爸妈却毫无意见,显然已经是一种「明示」,那一夜,很有可能将会献出自己的第一次,所以目前我尚未正式答应他。

        好友雅琳曾偷偷倾诉她的第一次经验,感觉十分美好,而且不小心叫得太大声,差点被那时男友的爸妈发现。

        「我不知道算不算是ga0cHa0,有一瞬间好像无法呼x1,全身发烫又不停颤抖,渴望更多拥抱与感官刺激,脑中难以思考任何事物,极度兴奋感全力奔向每一个细胞,简直bAng透了!後来只要一到放假,我们就拼命做,真的好舒服、好畅快。亘荷,你也快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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