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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很高兴,宫锦书自上车以来,手指就在大腿上弹奏着无形的钢琴。
“当然。”他转头打量了一下施隐,发现这人的神态也挺愉悦,“看来你也大获全胜?”
上午他们兵分两路,他来对付董事会这一干老家伙,施隐则去见了一个之前就预约过的老总。
“我本事不到家,失败了。”尽管他脸上看不出失败的表情。
“失败?”宫锦书讶异——这个词还会出现在施隐身上的吗?
施隐见他一脸惊讶,喉间发出轻笑:“生意场上哪有一帆风顺的买卖?”
宫锦书对生意不怎么了解,“那对你的影响大吗?以后那些项目的经费什么的,会不会有影响?”
这个问题很可爱。明明很外行,仿佛就在生物学家面前问植物细胞为什么不是动物细胞一样,但,又不会让人产生任何被冒犯的不适。
“不会。买卖不成仁义在,以后还有机会。没谈拢又不是亏本,跟他谈不拢,还多的是下家。”
宫锦书似懂非懂地点头,在他印象里,施隐可是原著里最牛的人物。男主一路开金手指逆袭,都没能把施隐的风头完全盖住,最后只能平起平坐。相较之下,没有金手指的施隐实在太招人稀罕了。
“那就好。也别什么‘买卖不成仁义在’了,他不跟你合作,说明他没眼光。没眼光的人合作起来头疼,以后也别考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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